-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,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的内容
- (一)演出名称、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、演员; (二)演出时间、地点、场次; (三)节目及其视听资料。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,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、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。 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,应当分别依照《营业性演出管...
- 作者:发表于:2008-01-12 11:45:59 点击:18 评论:0 查阅全文...
- 营业性演出单位的设立须提交的文件材料
- (一)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; (二)申请报告; (三)具有表演技能的演职人员证明; (四)有固定的地址和与演出需要相适应的器材设备的证明; (五)有单位的组织机构和章程; (六)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照片; (七)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证明; (八)...
- 作者:发表于:2008-01-12 11:45:34 点击:7 评论:0 查阅全文...
- 音像制品零售和出租经营单位设立必须提交的文件材料
- (一)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 (二)申请报告; (三)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复印件; (四)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复印件; (五)投资人、拟任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照片; (六)申请领取许可证登记表; 文化行政部门应当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...
- 作者:发表于:2008-01-12 11:44:42 点击:9 评论:0 查阅全文...
-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领证须提交的文件材料
- (一)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申请设立登记表复印件; (二)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 (三)申请报告; (四)投资人、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没有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; (五)娱乐场所投资人员,拟任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负责人人身资格条件...
- 作者:发表于:2008-01-12 11:44:01 点击:8 评论:0 查阅全文...
- 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,应当提交的文件、证件
- (一)申请书。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、地址、企业类型、资金来源及数额; (二)经营单位章程; (三)有熟悉电子出版物的技术人员,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; (四)资金信用证明; (五)经营场所使用证明。 自收到业务申请之日起60日内,作出批准或者不...
- 作者:发表于:2008-01-12 11:43:13 点击:6 评论:0 查阅全文...
- 设立印刷企业,应当具备的条件
- (一)有企业的名称、章程; (二)有确定的业务范围; (三)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、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; (四)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; (五)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除依照前款规定外,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、...
- 作者:发表于:2008-01-12 11:42:37 点击:8 评论:0 查阅全文...
- 设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提交的材料
- (一)申请书,载明单位名称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、住址等; (二)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; (三)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。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,并书面告知申请人。批准的,颁发《出版物经营许...
- 作者:发表于:2008-01-12 11:40:31 点击:8 评论:0 查阅全文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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